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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意同乘致害重大过失判断标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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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好意同乘中供乘人径行减轻责任的除外条款,即"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其中,重大过失的判断标准是尤为关键的要素,好意同乘条款对重大过失的判断标准仍尚未规定。为合理地划分各方主体的责任,笔者提出了针对完善好意同乘致害重大过失判断标准的措施,即基于对此种重大过失的概念和判断标准的分析,阐述了存在于好意同乘致害重大过失中的问题,并从完善好意同乘致害重大过失判断标准立法、厘清好意同乘致害重大过失的判断标准、统一好意同乘致害重大过失判断标准三个角度出发,提出有效完善我国好意同乘供乘者重大过失判断标准的建议,以期为探索好意同乘相关理论以及法律规范的完善路径提供一些有益的思路。

丁圆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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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民族大学

好意同乘 重大过失 判断标准

2024

文化学刊

文化学刊

CHSSCD
ISSN:
年,卷(期):20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