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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指挥学院学报
2010,
Issue
(2) :
66-68.
按照《劳动合同法》要求完善武警院校用工制度
刘联恒
孙新丽
武警指挥学院学报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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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6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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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劳动合同法》要求完善武警院校用工制度
刘联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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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新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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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1.
武警工程学院,陕西西安71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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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劳动合同法>施行后,武警院校根据<军队公勤人员聘用管理规定>聘用的非现役公勤人员,应当与武警院校订立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关系.但武警院校本身的特殊性,使其用工制度面临重大挑战.为此,应当从"客观评价<劳动合同法>,积极依法办事;结合武警院校特点,寻求解决措施;根据法制统一原则,灵活运用法律法规"等三个方面来正确应对.
关键词
武警院校
/
劳动合同法
/
非现役公勤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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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10
武警指挥学院学报
中国人武装警察部队指挥学院
武警指挥学院学报
CHSS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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