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通过对法的三个基本界域——价值、规范与事实辩证统一关系的分析,得到法治体系是价值、规范与事实三位一体的统一的结论.运用该结论对法治过程进行重新解读,认为法治的过程就是一个不断由价值上升为规范、再用规范去指导事实、通过事实去反思价值的循环往复的过程.从法的三个基本界域来看,法治的过程(立法、守法、执法、司法及反思)就可以划分为与此相对应的三个重要阶段:第一个阶段是立法阶段,第二个阶段是守法、执法及司法阶段,第三个阶段是法的反思阶段.在这三个阶段中,每一个阶段的任务都与法在价值,规范和事实三种不同界域中的转化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