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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诉讼简易程序的建立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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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来的公正不是公正,效率追求作为司法裁判的核心精神之一,在确保公正的前提下,应大力提高司法裁判效率.当前我国行政诉讼所采用的普通程序效率偏低.与现阶段社会发展需要存在矛盾.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具有积极的法理价值和实践意义.制定明确的案件适用范围,坚持有限适用原则,针时案情简单、争议不大、小额标的的行政争议,灵活运用简易程序,赋予当事人程序选择权,简化审判步骤,能够有效的降低诉讼成本,合理调配司法资源,提高司法裁判效率,切实化解群众舆待解决的矛盾,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良好统一.

吴贵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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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广东广州510000

行政诉讼 简易程序 公正

2010

西部大开发(中旬刊)
陕西省决策咨询委员会

西部大开发(中旬刊)

ISSN:1009-8631
年,卷(期):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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