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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不区分公证与认证之利弊初探
对我国不区分公证与认证之利弊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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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条的规定可以得知,我国没有对公证与认证加以区分.然而,公证与认证,二者在诸多方面都存在着重要的差别.本文将对公证与认证二者之间的几点主要差别加以论述,并就我国不区分公证与认证的利弊做以初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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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雨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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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四平市公证处,吉林四平136000
关键词:
公证
认证
台湾地区《公证法》
审查程序
审查责任
证据力
出版年:
2010
西部大开发(中旬刊)
陕西省决策咨询委员会
西部大开发(中旬刊)
ISSN:
1009-8631
年,卷(期):
2010.
(3)
参考文献量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