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的道德实践离不开与"物"打交道的场景,"物"不仅为道德实践提供基础环境,也以自身行动逻辑影响人的道德行为.基于实践的关系本体论视角、着眼于人与信息技术交互中呈现的道德行为,是"传播物质性研究"的重要面向,也是将传播物质性研究引入人的内在精神领域之体现."算法强效果导向""算法隐蔽"和"算法掌控"三种典范模式,用以解释人与信息技术交互中的道德行为,以及信息技术如何发挥物质性功能.为了进一步突出物的本体特征,论文采用意向性概念梳理算法意向性及对应能动性.研究发现,算法物质性作用发挥呈现出递进趋势:以物质维持作为提供行动网络的能量基础,进而实现媒介的中介作用、强化自身意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