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治是居委会的本质属性,是由其法律地位决定的,是居委会独立性的高层次表现.但在实际工作中,居委会的发展离不开外部的支持.政府作为居委会财政资源的最大供给者、社区服务中心作为居委会工作的最直接的指导者,两者都对居委会的生存与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本文以贵阳市XX社区为例,从资源依赖的理论视角审视政府、社区服务中心与居委会的关系,研究结果表明,居委会与政府、社区服务中心之间存在依赖关系,且这种关系是一种不对称性的依赖关系,对政府、社区服务中心依赖关系,直接导致居委会的低自治性.
基金项目
贵州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研人文2014036)
2014年贵州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大学生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