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学术搜索
登录
注册
中文
EN
现代妇女(理论版)
2015,
Issue
(4) :
123,128.
关于英国人权法案(1998)第3条公共机关规定的相关研究——英国法院是否超越了他们的宪法权力
陈泓丹
现代妇女(理论版)
2015,
Issue
(4) :
123,128.
引用
认领
✕
来源:
NETL
NSTL
维普
万方数据
关于英国人权法案(1998)第3条公共机关规定的相关研究——英国法院是否超越了他们的宪法权力
陈泓丹
1
扫码查看
点击上方二维码区域,可以放大扫码查看
作者信息
1.
郑州大学法学院,河南郑州450001
折叠
摘要
英国人权法案第三条要求法院在议会立法与《欧洲人权公约》不一致的情况下抛弃议会立法的立法意图.这一条随后被认为是赋予了法院高于司法解释权的法律修改权,已经超越了他们的宪法权利.然而,在三权分立的政体之下,司法、立法与执法很难做到真正的分离,它们之间的分立只是相对而言的.而法院对于法条的解读和使用也需要严格依据法条来进行,不享有随意变动法条本意的权力,而真正的法律修改权依然属于议会.
关键词
人权法案
/
法院
/
司法解释
/
宪法权力
引用本文
复制引用
出版年
2015
现代妇女(理论版)
甘肃省妇女联合会
现代妇女(理论版)
影响因子:
0.105
ISSN:
2007-4244
引用
认领
参考文献量
18
段落导航
相关论文
摘要
关键词
引用本文
出版年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同作者其他文献
同项目成果
同科学数据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