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代创办了体系较完整、 制度较完备、 覆盖较完全的官办教育体系,在各级学校中充任教职的儒学教官是明代科举教育的主要实施者.在科举教育政治化的背景下,明代儒学教官被纳入官僚体制进行管理,具有官、 师合一的双重身份.与秦代法家的"以吏为师"不同,明代儒学教官制度可谓是"以师为吏",这是明代高度集中的君权对于儒家作为立国之本的一种制度化设计,它巧妙地实现了官师、 政教的合一.明代儒学教官的地位、 发展、 待遇等情形,可以视作明代儒学在专制君权统治下的一种生存状态.
基金项目
湖南省普通高校教改项目(湘教通[2019]291号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