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企业文化2020,Issue(14) :142-143.

个人债务与公司债务"变脸"时债务主体的认定

郭丹
现代企业文化2020,Issue(14) :142-143.

个人债务与公司债务"变脸"时债务主体的认定

郭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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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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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司法人人格独立,个人债务与公司债务本相互独立,但有时也存在相互"变脸"的转化情形.一是为实现法律的实质正义,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通过"刺破公司面纱"制度,使得有关债务突破法人人格独立对于主体的限制,让不法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或者公司对不法股东的债务负责.二是在特定自然人所为行为是个人行为还是公司行为界定不清时,对个人债务与公司债务进行认定,可以分情况参照代理的相关制度予以判断.

关键词

法人人格/个人债务/公司债务/公司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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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20
现代企业文化
中国工人出版社

现代企业文化

影响因子:0.054
ISSN:1674-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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