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导刊2016,Issue(7) :328-329.

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财产转让的效力分析

宁晓娟
消费导刊2016,Issue(7) :328-329.

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财产转让的效力分析

宁晓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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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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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于抵押期间抵押财产的处分权能是否受到限制,《担保法解释》采取的是自由转让说,而《物权法》则采取限制转让说。根据新法优于旧法这一法律原则,应当优先适用《物权法》第191条的规定。然而,《物权法》第191条并未对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抵押人的转让行为的效力做出明确的规定,法律规定的不完善导致了司法实践中的法律适用混乱,不利于抵押权人以及抵押财产的受让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本文内容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分析相关的立法模式以及我国法律的规定,第二部分对抵押财产的限制进行分析,第三部分是关于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财产转让的效力界定。

关键词

抵押财产转让/转让合同/转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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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16
消费导刊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消费导刊

影响因子:0.06
ISSN:1672-5719
参考文献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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