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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共同担保中担保人之间是否成立连带责任
混合共同担保中担保人之间是否成立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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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担保实践中,债权人为完全实现债权常常设立多重担保,在同类型的担保并存时,担保人应该承担连带责任已无疑义,但法律并未规定不同类型担保人之间的关系.如果完全符合连带责任要件,物上保证人和保证人也应成立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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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若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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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云南大学
关键词:
混合共同担保
连带责任
人保
出版年:
2018
消费导刊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消费导刊
影响因子:
0.06
ISSN:
1672-5719
年,卷(期):
2018.
(16)
参考文献量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