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近年来发展迅速.与此同时,其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住房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总数仍然很大.施工安全监管一直是我国政府安全工作的重点之一.随着市场经济进入新常态,政府职能的转变,现行的以强制性为主的建筑安全监管效果在实践中遇到瓶颈,安全监管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展.尽管我国建筑安全监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建筑行业市场和环境变化的情况下,仍需进行调整.现在,强制性监管依旧是政府的安全监督机制建设的基础.建筑施工企业是建筑安全责任的主体,政府监管主要依赖惩罚而缺少必要的激励,被动接受安全监督限制了企业的主观能动性.由于信息不对称,政府部门很难及时获得真实有效的安全生产信息.另外,受人财物等客观因素的制约,政府主管部门难以实施全面有效的建筑安全监督.因此,在注重政府在安全监管中的重要作用的同时,更有必要采取科学的激励措施与机制,最大限度发挥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得整个建筑安全监管过程由政府主导"强制式"监管向政府"激励式"企业"自觉式"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