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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央企业内部审计"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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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国资委令第37号)的印发,国资委将责任追究落实到执行层面.本文从大部分中央企业将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的职能划归到内部审计部门的事实出发,从审计署11号令对内部审计界定的职责权限、确定的责任追究范围、国资委37号令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内容、审计独立性及中央企业自身经营管理需要等角度,探讨中央企业将内部审计部门作为责任追究主体是否恰当,并对中央企业组织实施国资委37号令提出建议.

王钰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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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责任追究 内部审计 责任主体 违规经营投资

2020

消费导刊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消费导刊

影响因子:0.06
ISSN:1672-5719
年,卷(期):2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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