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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机制完善路径探析——以侦查监督为研究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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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检察监督力度,全国各地检察机关都对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办理机制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目前运行情况来看,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模式在监督程序、配套机制等方面还存在缺陷,需要在实践中对相应模块进行优化完善,推动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机制不断成熟稳固,为新时期检察职能的充分发挥提供保证.
Aanalysis of Ways to Perfect Case-based Handling Mechanism for Major Supervision Matters——Taking investigation and supervision as the research object

袁海云、岳宗华、刘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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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北京 101499

重大监督事项 侦查监督 案件化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202检察理论研究课题

BJ2022B42

2022

新疆警察学院学报
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新疆警察学院学报

影响因子:0.264
ISSN:1672-1195
年,卷(期):2022.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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