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创立监察学及其学科体系,有利于党和国家反腐倡廉建设的高质量发展,有利于在学科建设中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有利于推进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有利于监察主体专业化建设和人才培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颁布实施以来,许多高校、科研机构先后设立纪检监察科研和教学机构、编撰监察学教材、开展监察学教育和学术研究,为监察学学科创建奠定了重要基础.应从构建监察学逻辑体系、监察实践及人才培养的需要出发,在法学门类下创建独立的监察学一级学科,构建包括监察政治学、监察法规学、监察史学、监察体制学、监察监督学、监察调查学、监察处置学、监察程序学、监察证据学、监察国际学等十个学科在内的学科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