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学术搜索
登录
注册
中文
EN
首页
|
论隐名合伙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论隐名合伙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引用
认领
扫码查看
点击上方二维码区域,可以放大扫码查看
原文链接
NETL
NSTL
维普
万方数据
中文摘要:
所谓隐名合伙(dormant partership),亦称"匿名合伙".是指当事人以订立合同的方式约定一方对他方所经营的事业出资,不参与经营,分享经营利润,并以出资额为限承担经营损失的合同.出资的一方称为隐名合伙人,经营的一方称为出名营业人.隐名合伙是大陆法系中合伙的一种形式,大陆法系大部分国家的民商法都对此进行了一些规定.我国也曾有不少学者提出过立法建议,但终未在立法上予以明确.本文结合立法和社会生活现状,对隐名合伙相关问题探讨,并就隐名合伙中的权利义务关系阐述下笔者的一些想法和构思.
收起全部
展开查看外文信息
作者:
张海峰
展开 >
作者单位:
南昌大学法学院,江西,南昌,330031
关键词:
隐名合伙
立法现状
权利义务关系
出版年:
2010
新疆石油教育学院学报
中共克拉玛依市委员会党校(克拉玛依市行政学院)
新疆石油教育学院学报
ISSN:
2095-0829
年,卷(期):
2010.
11
(6)
参考文献量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