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着手作为未遂理论的一个关键部分,从19世纪问题的提出至今一直有着热烈的讨论。着手直接起着区分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作用,从而间接起到区分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作用。如何认定着手,理论界一直都没有一个统一能信服人的观点。本文通过介绍着手及未遂的相关理论,分析关于着手问题之所以引发如此大的争议,在于人们试图用一个理性的模式去构建一个实践中才能解决的问题。立法上对于预备犯处罚的缺陷导致了着手一直没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即作为可罚性的起点。最后,我们必须认识到,没有一个简单的统一适用的标准能认定着手,这是一个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判别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