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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计算机软件的修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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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件中的修改权有别于《著作权法》上一般作品的修改权,属于一种财产性权利,可以许可转让。只有源程序和目标程序才构成受保护的计算机程序,如果修改的仅仅是数据,则不构成对修改权的侵犯。

廖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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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上海市 201620

软件修改权 法律性质 侵权标准

2014

西江月
广西梧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西江月

ISSN:1003-2819
年,卷(期):2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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