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当前正处于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转型时期,其中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机动车保有量的高速增长。机动车保有量的激增,机动车驾驶人的激增,在极大的方便了人民群众生活需求的同时,部分机动车驾驶人无视交通管理法规,违法驾驶机动车的事件也日益增多。酒后驾驶、追逐竞驶导致的交通事故,严重危害了道路交通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2011年5月1日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新设了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作为刑法大家庭中的新成员,其在具体适用中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潍城法院针对本院已经审结生效的危险假释案件进行调研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