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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义工组织--从政府主导到政府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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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加坡义工组织,政府管制的程度是最重要的考察因素。2005年新加坡曾出过一起与我国“郭美美事件”类似的“国家肾脏基金会丑闻”,这迫使新加坡政府对义工组织的管理和相关法律制度进行改革,自2006年起的一系列改革使新加坡义工组织的发展模式从政府主导变为政府引导,义工组织也得到了较大的发展。新加坡政府对立法的改革与政府角色的华丽转身,值得我国借鉴与思考。

张丹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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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市 200042

义工组织 法律改革 政府引导

2014

西江月
广西梧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西江月

ISSN:1003-2819
年,卷(期):2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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