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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最高院司法解释的民法非制定性法源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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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英美法系国家,判例法是作为主要的民事法律渊源存在的,其适用的基本原理就是“遵循先例”,法院在审判案件时,应该将之前法院的判例作为司法裁判依据;如果司法实践中遇到与之前裁判类似的案件,在无特殊事由情况下,就不能作出与过去的裁判不一致的判决或裁定。虽然我国没有英美法系国家浓厚的判例法传统,但在民事司法实践中,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却发挥着极为重要的指导作用,如何对最高院的司法解释进行一个具体明晰的法律定位,从而更好地发挥其指导和规范作用是一个重要的理论和实践问题,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最高院司法解释对司法实务的影响也越来越大。

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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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重庆市 401120

司法解释 民法渊源 非制定性法源

2014

西江月
广西梧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西江月

ISSN:1003-2819
年,卷(期):2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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