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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电影艺术的“生命”--以电影《小时代》(Ⅰ)、(Ⅱ)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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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艺术门类之一的电影艺术应该被创作者赋予“生命”,所谓“生命”是一种作为艺术品应有的的有机性、超越性、启发性和持久的影响力,只有这样,才能使其经过历史的淘洗和时间的检验仍能长盛不衰;同时指出,在这个众声喧哗的时代,艺术创作者不应该转变为艺术生产者,不能“为资本而艺术”,应该是出于自身表达的需要展开艺术创作;而作为接受者的大众,应该怀抱着有一种柏拉图式的“理想国”情怀来审视当下的艺术,本文将以电影《小时代》(Ⅰ)、(Ⅱ)为例来反面论证此观点。

左冰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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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师范大学文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24

电影艺术 “生命” 《小时代》(Ⅰ) (Ⅱ)

2014

西江月
广西梧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西江月

ISSN:1003-2819
年,卷(期):2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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