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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新增行为方式的理解与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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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国家对公民权益的保护日益重视。《刑法修正案(八)》将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三种行为作为单独的盗窃类型予以规定,有利于公民权益的保护,也有利于社会秩序的维护。本文对“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进行了分析,明确了三种新型行为的概念。并明确概念的基础上,比较详细地分析了三种新型盗窃行为的构成要件和在司法认定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赵健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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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市 100875

入户盗窃 携带凶器盗窃 扒窃

2014

西江月
广西梧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西江月

ISSN:1003-2819
年,卷(期):2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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