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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破产管理人的法律地位
试论我国破产管理人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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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破产管理人的法律地位,不管是在理论研究还是实务发展都是极其重要和有意义的,学术界有几种对于破产管理人法律地位的学说,代理说、破产财团代表说等等,都是存在一些问题的,破产管理人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应当建立破产管理人协会,管理人的选人由债权人会议决定,使得破产管理人客观中立地处理破产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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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玮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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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四川大学法学院,四川 成都 610225
关键词:
破产管理人
债权人
法律地位
出版年:
2014
西江月
广西梧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西江月
ISSN:
1003-2819
年,卷(期):
2014.
(8)
参考文献量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