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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本位--中国法律社会建构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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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正来教授在《中国法学向何处去》一书中总结了改革开放26年的时间里中国法学理论的发展及不足,相继对“权利本位论”、“法条主义”、“本土资源论”和“法律文化论”作出了评析与批判,最后提出了以上几种理论都是受“现代化范式”支配的,是机械的移植西方法律思想而没有考虑中国传统文化思想的结果,没有“中国法律理想图景”的痕迹。邓教授的论述气势恢宏、高瞻远瞩,拜读大作之后也使我思绪良久,受益匪浅。邓教授的顾虑不无道理,西方先进的法律思想必须借鉴,但是,构建中国的法律社会必须以中国社会实际情况为前提,中国的法学理论也必须有中国自己的法律理想图景。中国法律理想图景应该包括什么内容?邓教授并没有在文中予以正面回答,正如其在文末告诫我们的那样,这是一个需要不断完善的课题,一个没有标准答案的课题,如果我们对这个问题确定了一个权威答案,那么我们就真的是刚脱狼口又入虎口了。本文认为权利本位应该是中国法律社会建构的基石之一,更应该是中国法律理想图景的题中之义。

刘昕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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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业大学,吉林 长春 130012

权利本位 政治话语 意识形态话语 权利研究 中国法律理想图景

2014

西江月
广西梧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西江月

ISSN:1003-2819
年,卷(期):20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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