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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目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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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刑罚就没有犯罪”这句古老谚语鞭辟入里地表明了刑罚范畴成为罪犯处置理论的支柱地位。而对刑罚目的的定位,更是关乎刑事立法、刑事司法成效的核心问题。长期以来,包含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为内容的“双面预防说”在我国居于通说地位。然而,该说在理论和实践中均暴露出较大的缺陷。笔者将根据刑法目的的内涵,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来研究双面预防说,并由此提出自己对刑法目的的理解。

王泽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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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法学院,四川 成都 610207

双面预防说 刑法目的 罪行法定

2014

西江月
广西梧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西江月

ISSN:1003-2819
年,卷(期):20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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