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4,Vol.16Issue(1) :31-37.DOI:10.3969/j.issn.1008-4355.2014.01.05

论民事诉讼当事人逾期举证的法律后果

Discussion on the Legal Consequence of Parties' Overdue Proof in Civil Litigation

仇金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4,Vol.16Issue(1) :31-37.DOI:10.3969/j.issn.1008-4355.2014.01.05

论民事诉讼当事人逾期举证的法律后果

Discussion on the Legal Consequence of Parties' Overdue Proof in Civil Litigation

仇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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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重庆邮电大学法学院,重庆40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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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逾期举证的法律后果是整个举证时限制度的核心.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增加了举证时限制度,并规定了责令当事人说明逾期理由,再由法官决定采纳逾期证据或证据失权的法律后果,但这样规定仍存在问题.出于对程序公正兼实体公正的保障,逾期举证的法律后果应以证据失权为原则,采纳逾期证据为例外.采纳逾期证据的同时,应当对逾期当事人予以费用制裁.

关键词

逾期举证/法律后果/举证时限/证据失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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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14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西南政法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CHSSCD
影响因子:0.595
ISSN:1008-4355
被引量5
参考文献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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