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探索•理论研究2011,Issue(1) :41-44.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体间法律关系构建探究

董宜祥 王正文
学术探索•理论研究2011,Issue(1) :41-44.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体间法律关系构建探究

董宜祥 1王正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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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宁夏师范学院,政法学院,宁夏,固原,75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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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政府、集体和个人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在新农合制度中,涉及几方重要的法律主体,要更好的实施、完善新农合制度必须深入分析各主体的法律地位以及相互之间的法律关系。只有厘清了新农合各主体的法律关系,才能明确各主体的权利义务,使新农合制度持续、稳定地运行和发展。

关键词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体/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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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08XSH013)

出版年

2011
学术探索•理论研究
云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学术探索•理论研究

ISSN:1006-723X
参考文献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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