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集体安全制度的国际法基础主要是联合国的基本原则以及《联合国宪章》第七章"集体安全制度".联合国集体安全制度的法理基础是建立一个普遍的、有效的安全机制,来取代原有的自保或扩张性质的安全制度.联合国集体安全制度的实践典型表现就是1991年海湾战争和2001年阿富汗战争.联合国集体安全制度的弊端主要体现为世界政府性的理想色彩过于浓厚,世界局势已经发生变革.联合国集体安全制度需要进行改革,其依然具有深远意义.联合国集体安全制度的改革路径应以联合国改革为基础,推进联合国集体安全制度改革,着力关注国际现实.我国也应在集体安全制度中发挥更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