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党章要求,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本文以《条例》的内容为主要参考资料,认真研究了如何围绕《条例》的规范要求,在新时期继续将国有企业的党建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如何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不断地使国有企业的党建工作发展与创新,在这方面提出了一些建议与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