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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不作为欺诈认定——基于民法原则和法经济学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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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为欺诈的认定表面上是一个法律问题.实质上体现了市场的道德取向与效益取向之间的冲突和协调.基于民法原则和法经济学的分析表明:允许交易中信息优势方一定条件下的不作为不仅是市场道德所允许的,也是有效益的.认定不作为欺诈应综合考虑信息的类型、交易者身份等因素.

左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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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60

长沙县人民法院,湖南长沙410000

不作为 欺诈 信息不对称

2009

湘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湖南科技大学

湘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影响因子:0.277
ISSN:1009-4482
年,卷(期):2009.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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