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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
Vol.
31
Issue
(1) :
228-229.
清代湖广"南北分闱"考析
高淑兰
湘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
Vol.
31
Issue
(1) :
228-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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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湖广"南北分闱"考析
高淑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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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1.
湖南科技大学外围语学院,湖南湘潭4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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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清代湖广"南北分闱"是逐步实现的.康熙三年(1664),湖广省分设湖南、湖北,偏沅巡抚与湖广巡抚划分辖区,是分闱的第一步.康熙四十四年(1705),湖南巡抚赵申乔呈请南北分卷;此后潘宗洛、李发甲相继呈请分闱,引起朝廷的重视,是湖广分闱的第二步.雍正元年(1723),雍正采纳吕谦恒的意见,下诏分闱;次年湖南举行乡试,则标志着湖广.南北分闱"的最后完成.
关键词
清代
/
湖南
/
湖北
/
分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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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09
湘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湖南科技大学
湘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影响因子:
0.277
ISSN:
1009-4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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