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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包二奶"应作为重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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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二奶"这一丑恶现象不仅败坏了社会风气,而且严重威胁了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从实质上说,它是一种重婚行为,应作为重婚罪予以刑事处罚.但我国目前关于重婚罪的法律和司法解释为"包二奶"行为留下了空隙,应予以立法完善.

万志鹏、李增伟、冯少辉、杨岩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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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山东,临沂,276003

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山东,郯城,276100

"包二奶" 婚姻 重婚罪

2009

湘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湖南科技大学

湘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影响因子:0.277
ISSN:1009-4482
年,卷(期):2009.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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