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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个快乐的数学“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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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明确指出:“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与学生积极互动、共同发展,要处理好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的关系,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引导学生质疑、调查、探究,在实践中学习,促进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主动地、富有个性地学习。”这就要求新课程背景下的课堂教学既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又要非常强调教师的主导作用。笔者结合自身的教学实践,就数学教学中如何做一个快乐的“导”师谈一些粗浅的想法。

王丽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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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上虞市华维外国语学校

数学教学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 “导” 快乐 学生的主体作用 学生质疑 教师指导 培养能力

2012

学问·现代教学研究
吉林省社会科学院

学问·现代教学研究

ISSN:1009-5241
年,卷(期):2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