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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媒体对人格权合理使用的法律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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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对新闻报道、舆论监督与人格权之间的平衡保护,以《民法典》第999条为核心,与其他相关条款共同构成新闻媒体对人格权的合理使用制度.这一制度的实质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民事主体的精神性人格权益进行合理使用.符合合理使用制度的特定行为,即使未经权利人同意,行为人也不用承担民事责任.通过该制度,既可以保护民事主体的人格权益,又可以促进新闻媒体社会功能的实现.

江国华、张洪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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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 430072)

民法典 新闻报道 舆论监督 合理使用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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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因子:0.55
ISSN:1003-1286
年,卷(期):2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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