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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媒体"种草"文化中营销主体的伦理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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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媒体的普及催生出"种草"文化,而内容造假等问题则如影随形。作为"种草"文化的营销主体,"种草者"需要遵循以真实性原则为指导的道德框架体系,将建立自身的可信度和与受众的关系放在首要位置。同时,"种草"营销中信息披露导致的道德冲突也要求"种草者"在维护自身可信度与追求品牌收益中作出道德抉择。"种草者"需以德性伦理为指导,理性、明智地运用信息披露行为,以实现"种草"文化中各方的和谐平衡。

邵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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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新闻学院

"种草" 信息披露 德性论 伦理规范

重庆大学新闻学院科研创新项目

2023CDSKXYXW008

2024

新闻前哨
湖北日报报业集团 湖北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湖北省新闻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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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因子:0.137
ISSN:1003-2827
年,卷(期):2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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