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游戏产业迅猛发展,抄袭网络游戏规则的"换皮"侵权频发。然而,对于网络游戏规则是否具备可版权性、能否纳入著作权法的保护范畴,以及如何实现有效保护等问题,理论与实践中均存在较大争议。作为网络游戏核心要素的游戏规则凝结了开发人员的智力创造,不应笼统地将其归为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思想范畴。对网络游戏规则的可版权性进行评估时,必须首先承认并明确区分思想与表达、有限表达与独创性表达的界限。因此,对于能够被明确界定、并排除了属于公有领域通用表达之后所形成的网络游戏规则,应当确认其可版权性,并在著作权法的框架内提供相应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