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下旬刊)2020,Issue(5) :63-64.

保兑行的法律地位研究

柴悦
新西部(下旬刊)2020,Issue(5) :63-64.

保兑行的法律地位研究

柴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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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西北政法大学 陕西西安 7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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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交往中重要的支付方式之一,保兑行在跨国交易中有分散风险的功能,它经过与开证行的委托和授权,在符合付款交单条件的情况下,承担向受益人付款的义务.但理论和实务中对保兑行的法律地位还存在争论.本文通过比较研究法,通过对比学界通说:有开证行与保兑行的关系类似于开证申请人和开证行的关系、为第三人承担特别责任的代理人的观点,并结合对德国并存债务承担有关规定的研究,最终得出结论:保兑行与开证行共同对受益人承担连带责任,是并存的债务承担关系.

关键词

保兑行/并存债务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为第三人承担特别责任的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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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20
新西部(下旬刊)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

新西部(下旬刊)

影响因子:0.294
ISSN:1009-8607
参考文献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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