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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本科教育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冲突及协调——基于经济法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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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学本科教育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简称法考)在内容和评价机制等方面存在严重冲突,影响着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健康持续发展和高素质法律职业人才的培养。本文认为,借鉴法学本科教育经验改革法考评价机制,以法考为导向改革法学本科教育,或可有效协调法学本科教育与法考的冲突。

彭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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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大学 陕西西安 710061

法学本科教育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冲突 协调 经济法

本文为西北政法大学校级教改项目

2020

新西部(下旬刊)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

新西部(下旬刊)

影响因子:0.294
ISSN:1009-8607
年,卷(期):2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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