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权利本位还是权力本位: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中的主体性问题探赜

权利本位还是权力本位: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中的主体性问题探赜

扫码查看
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是美丽中国建设的基本要义和现实要求,有效推进治理工作,不仅能够契合国家环境保护的宏大布局,而且能够满足村民改善人居环境的生活追求.但通过调研河南省新乡市县域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境况后发现,部分村庄的人居环境治理工作存在着治理主体的主体性问题,形成了"权利本位还是权力本位"二元对立的单向度治理思路,并映现出治理低效的现实困境.为破解治理思路困局,有必要构建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者、市场主体为支持者、社会组织为配合者、村民集体为生活者的多元治理共同体,形成协同治理农村人居环境的多中心治理模式,进而有效纾解治理困境.

边建功

展开 >

内蒙古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内蒙古自治区 呼和浩特 010000

农村人居环境 治理主体 权利本位 权力本位 治理共同体

内蒙古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2024)

11200-54220396

2024

新乡学院学报
新乡学院

新乡学院学报

影响因子:0.177
ISSN:2095-7726
年,卷(期):2024.41(5)
  •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