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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省域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异质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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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我国经济主要增长动能的数字经济的发展方兴未艾,全面考察和评价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异质性,对实现数字经济均衡发展,合理布局数字产业具有重要实践价值。选取 2011-2021年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为研究样本,构建数字经济发展水平三级评价指标体系,采用熵值法和TOPSIS评价法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数字产业化、核心新兴产业发展水平、数字经济创新潜能以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比重是省域层面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关键影响因素;省域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平均评估值为0。238,共有12个省(市)超过平均评估值;广东省数字经济发展水平遥遥领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和西藏自治区数字经济发展水平较为落后。应结合不同地区的发展水平有所侧重地采取差异化的数字经济发展策略。

李春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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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财经学院 高等职业教育学院,辽宁 大连 116000

数字经济 省域 异质性评价

2024

新乡学院学报
新乡学院

新乡学院学报

影响因子:0.177
ISSN:2095-7726
年,卷(期):2024.4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