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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冻胚胎的法律地位:争议反思与实践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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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冻胚胎的法律地位问题牵涉伦理、政治、文化等多个维度.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形成了"人说""物说""中间体说"三种观点."人说"以潜能论为理论基点,主张冷冻胚胎为"法律上的人",与我国现实情况不合,与民法法理相悖,且会对辅助生殖行业产生重大危害.而"物说"会导致工具主义的生命观,为违法行为或越轨研究提供狡辩依据."人格物说""伦理物说"等"物说"的衍生学说则在概念范畴与法律适用逻辑上存在固有缺陷.应采"中间体说"以克服"人说"与"物说"的不足,消解冷冻胚胎固有的主客二重性与传统民法"人—物两分"的框架间存在的张力.冷冻胚胎具有特殊的道德地位,是"介于人与物之间的特殊存在",有发育成人的潜能,但若不植入母体则永远无法发育成人.夫妻双方基于平等的生育权共同享有对冷冻胚胎的处置权,处理冷冻胚胎处置纠纷时,若有事前协议,一般应以事前协议作为依据;若无事前协议或协议不能履行,应以利益衡量作为方法;并应始终将不违反法律规定、不违背伦理道德作为准则.对于冷冻胚胎利益保护纠纷,则应区分问题类型,分别探讨处理逻辑.

石佳友、康令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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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冷冻胚胎 法律地位 "中间体说" 潜能论 生育权

中国人民大学中华法治文明研究院2023年项目

2024

学习与探索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

学习与探索

CSTPCDCSSCICHSSCD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0.6
ISSN:1002-462X
年,卷(期):2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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