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深入探讨了新收入准则下总额法与净额法的确认方式,特别是在涉及代收款项的复杂情境中.在新准则的指引下,代收款项因其不构成企业的真实经济利益流入和所有者权益的增加,不应被计入企业收入.这一现象引起了业界的广泛讨论,特别是在选择总额法与净额法这两种关键方法时.论文以融资性贸易为案例,详细阐述了新准则下总额法与净额法的核心要素及在企业运营中的实际应用,提供了总额法与净额法的具体判断依据、收入确认路径,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改进措施,旨在帮助企业在新准则下更加精确、合规地进行收入确认.论文的研究不仅丰富了相关理论,还为企业实际操作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