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制度存在一系列问题,表现为社区矫正适用条件不合理、评估项目设置具有强烈主观色彩、评估量表研发的顶层设计缺失以及未能充分考虑到再犯诱发原因的复杂性.社区矫正评估机制的完善,需要科学归位风险评估目标,以"再犯罪危险性较小"取代"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社区矫正适用标准;合理筛选征表罪犯"犯因性需求"的相关因子,提升测评因子与再犯危险之间的相关性;根据社区矫正类型的不同以及犯罪大类的划分,对评估量表的类型进行多元化设计,以满足调查评估的个性化需求;着眼于调查对象人身危险性的可变性,以阶段性的评估考察取代现有的"以点概全"式的传统评估模式,以实现对风险变化趋势的全面掌握;正确看待社会调查评估的目的与作用,不应将评估报告的地位绝对化.
基金项目
四川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SQJZ20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