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务犯罪案件指定侦查是职能管辖的组成部分,对于优化侦查力量,满足侦查需要,实现侦查目的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的检索和分析,我国职务犯罪案件指定侦查制度属于完全的侦查需要型模式,存在规范效力层次低下、适用程序模糊、例外成为一般、当事人异议权缺失等问题.根据程序法定的诉讼原则,应当提升其立法层次,完善适用程序,规范检察机关上下级领导关系,赋予当事人异议权等内容,进而实现指定侦查程序的法治化和规范化.
基金项目
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XZYJS2015085)
河北省法学会2015年度重点课题(HBF2015D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