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相较于陈寅恪先生在隋唐史其他方向的建树,学界对他在隋唐法律制度研究方面的关注甚少.这不仅是源于法律史研究有着法学与史学双重学科交叉的特性,也是因为很多学者判定陈寅恪的法律史研究未成体系,难以成为一种可供观照的范式.陈寅恪在隋唐刑律渊源的研究上以定律之人的仕宦出身和学术渊源为依托,追索隋唐刑律流变的空间运转和内在嬗递.从陈寅恪本身研究的史料运用、问题意识、思维理路、考实能力均可看到对当前法律史研究方法的有益推进,更能够蠡测陈寅恪本人的文化积淀和民族情结.
基金项目
201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4CTQ038)
2014年度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14BLS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