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现代化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目标,也是新时代公安工作的必然要求.矛盾化解能力作为公安机关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内容,提升矛盾化解能力对于公安机关增强社会治理效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基层综合治理共同体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公安机关在矛盾化解能力方面,仍然存在着专业知识技能单一,矛盾纠纷化解联动性不强,对网络矛盾感知与化解能力不足等问题.需要通过加强思想引领,加强矛盾纠纷治理信息化建设,推动民警矛盾化解能力培训的常态化等途径,提升公安机关矛盾化解能力,进而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