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管理2020,Vol.12Issue(4) :78-82.DOI:10.16868/j.cnki.1674-6252.2020.04.078

关于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制定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Problems and Suggestions on the Establishment and Application of the List of Key Pollutant Discharge Units

李玉华 王鑫 贾曼 汪先锋
中国环境管理2020,Vol.12Issue(4) :78-82.DOI:10.16868/j.cnki.1674-6252.2020.04.078

关于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制定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Problems and Suggestions on the Establishment and Application of the List of Key Pollutant Discharge Units

李玉华 1王鑫 2贾曼 1汪先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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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山东济南 250100
  • 2.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北京 10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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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7年11月,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对重点排污单位的基本管理要求和筛选条件作出了详细规定.重点排污单位是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替代和延续,成为当前排污许可制度尚未完全成熟阶段环境管理的重要抓手.重点排污单位名录聚焦影响环境质量的主要污染物、排污大户和重大风险源,由设区的市级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定,有利于压实地方环保责任.在名录制定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着部分指导性文件存疑、名录重点不突出、部分重点排污单位无法安装自动监测设备、不能满足新的环境监管需求、名录更新时间滞后、缺少罚则等问题,本文就此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

重点排污单位/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排污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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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20
中国环境管理
国家环境保护环境发展中心 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

中国环境管理

CHSSCD
影响因子:0.506
ISSN:1674-6252
被引量4
参考文献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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