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联合多方利益相关主体实施协同行为,提升多元异质性主体之间的协同性,对优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效能至关重要.本文基于山东省大汶河流域的979份实地调研数据,运用层次回归与有调节的中介效应检验方法,实证剖析协同引擎、外部环境对流域生态补偿多主体协同行为的驱动机理.研究表明:①协同引擎对流域生态补偿多主体协同行为具有显著正向驱动作用;②协同意愿在协同引擎与协同行为之间起中介作用,协同引擎可通过强化协同意愿间接驱动协同行为;③外部环境正向调节协同意愿向协同行为的转化,政府规制与社会规范的调节作用均通过显著性检验;④有调节的中介效应检验结果显示,高水平的政府规制及社会规范影响下,协同意愿在协同引擎与协同行为之间的中介作用得到增强,但在低水平的政府规制与社会规范影响下,协同意愿的中介作用并不显著.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BGL198)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71503148)
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博士论文奖学金项目(202211)